日前,我区出台《包河区促进文旅消费升级若干政策》,从创新文旅消费场景、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加大包河文旅宣传推介等三大面,拿出共1000万元文旅促消费专项资金,其中,发放300万文旅惠民消费券,持续创新包河文旅消费场景,擦亮包河文旅活动品牌,促进包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具体政策如下:
包河区促进文旅消费升级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安徽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抢抓合肥打造全省文旅总枢纽工作机遇,进一步丰富文旅活动内容,创新文旅消费场景,擦亮包河文旅活动品牌,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结合包河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创新文旅消费场景,打响包河文旅活动品牌
充分挖掘包河文旅空间资源,鼓励文旅经营企业、社会组织利用文旅空间资源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商业性演出、文旅节庆活动。鼓励文旅促消费活动,文化演艺进景区、进街区,策划实施“春色包河”文旅消费季、“夜色包河”等文旅消费品牌活动,创新文旅消费场景,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
1.对文化经营机构在包河区剧场、剧院等演出场所组织的商业演出活动,全年12场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补;25场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补;40场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补。对在包河区体育场馆等场所,全年组织省级以上大型体育赛事活动10场以上的文体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高质量发展政策)
2.对在包河区内举办(承办)的,经国家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全国性旅游节事活动,方案通过区文旅局备案的,按照承办企业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对在包河区内举办(承办)的,经省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区域性旅游节事活动,方案通过区文旅局备案的,按照承办企业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高质量发展政策)
3.围绕文旅促消费主题,开展“春色包河”文化旅游消费季系列活动,打响文旅促消费活动品牌。对区政府牵头举办的“一次尝遍合肥美食”“啤酒龙虾嘉年华”等重大文旅消费活动,在活动举办期间发放不低于50万元专属消费券。
4.大力发展文旅夜间经济,鼓励开展“夜市”“夜游”“夜秀”“夜展”等文旅消费新业态,打造“夜色包河”活动品牌。支持辖区各文旅经营单位举办夜间市集、夜间演艺、夜间露营、夜间展销等文旅夜间消费活动,活动方案经区文旅局备案通过的,按照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20万元。
5.鼓励企业在包河区范围内的旅游景区、特色街区等文旅场所举办文旅市集、非遗展演、特色美食等文旅促消费展会活动,规模在30个展位以上的,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展位费奖补,奖补标准200元/展位,单次展会奖补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10万元。
二、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带动文旅市场繁荣发展
结合游客、群众文旅消费活动需求,在景区街区、酒店民宿、影院剧院等领域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6.发放景区、街区消费券100万元。对在包河区旅游景区、特色街区以及景区(街区)内经营单位消费的个人,发放惠民消费补贴。标准如下:(1)10元券,单笔消费满50元可用一张。(2)2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3)30元券,单笔消费满150元可用一张。(4)4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以上均不可叠加使用。
7.发放酒店、民宿消费券100万元。对在包河辖区内酒店、旅游民宿消费的个人,发放惠民消费补贴。标准如下:(1)3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2)50元券,单笔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以上均不可叠加使用。
8.发放影院、剧院消费券100万元。对在包河区各大影院、文化剧院内消费的个人,发放惠民消费补贴。标准如下:10元券,单笔消费满30元可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三、加大文旅宣传推介,吸引外地游客“畅游包河”
鼓励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大力推介科创包河·科普研学游、人文包河·历史文化游、生态包河·环湖生态游、和美包河·美丽乡村游、活力包河·青春乐活游、自在包河·都市休闲游等精品旅游路线,开设运营环巢湖旅游巴士,根据吸纳游客规模给予补贴。
9.对招徕省外、市外游客赴包河区旅游的旅行社企业给予奖补。对组织招徕省外赴包河区游客10人(含)以上、停留1天以上的旅行团,按照50元/人标准予以奖补;对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停留1天以上的市外青少年研学旅行团,按照6000元/团标准予以奖励。单个旅行社奖补不超过20万元。
10.鼓励旅行社开展地接业务。对旅行社组织10人(含)以上、在包河区停留1天以上(须在包河区游览景区、用餐、住宿)的地接团队、研学团队,按照10元/人标准予以奖补。单个旅行社奖补不超过10万元。
11.鼓励辖区酒店引入过夜游客。对2024年接待旅行团队游客累计数达500人以上的酒店,按接待人数排名前五位分别给予10万、9万、8万、7万、6万元奖励。
12.对旅行社开展推介、培训等业务活动予以奖补。对当年举办推介、培训等活动1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补。(高质量发展政策)
13.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按总量和增速排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总量排名前10名的,给予3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增速排名前10名的,给予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高质量发展政策)
14.开设包河区滨湖旅游巴士,串联环巢湖景区景点资源,对旅游巴士运营单位,年度运营时间达到九个月以上的,按照15万元/月给予两个月运营补贴。
四、附则
15.本政策扶持的对象,原则上是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以下简称“三个关系”)均在包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第5条、第14条不受“三个关系”限制。
16.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7.本政策所称的“不超过”“不低于”均包括本数。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照就高原则与区级其他产业政策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规定的第4条与第5条不可叠加享受,第9条与第10条不可叠加享受。
18.本政策由区文旅局牵头,联合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共同负责条款解释,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