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2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沈若愚的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2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铭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文龙为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海涛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务;
李晓凌的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2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钱朝保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春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2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劲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