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玉军检察长所作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