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包河区文明村镇评比的公示

编辑日期:2023/12/4 15:10:14   作者:新闻中心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充分激发各单位参与文明村镇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合肥市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合文明委〔2021〕7号)和《合肥市包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包文明委〔2023〕3号)要求,区文明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区级文明村镇”评选工作,经推报、审核、实地考察、征求意见、公示,共有20个村镇入选“包河区文明村镇”。具体名单如下:

淝河镇、大圩镇

淝河镇:关镇村、黄镇村、卫乡村、席井村、黄巷村

大圩镇:沈福村、东林村、黄港村、新民村、余墩村、磨滩村;学塘村、圩西村、新河村、迎河村、南斗村、慈云村、晓南村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0日

联系电话:0551-63357037

电子邮箱:wenmingbh@163.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北楼6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