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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韦晋峰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1月30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编辑日期:2022/12/12 9:53:33   作者:新闻中心   

因工作变动,韦晋峰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晋峰辞去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