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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公告

编辑日期:2022/11/18 15:25:46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社会团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迎淮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李玲玉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春天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由民办职业培训(非学历)培训专业和层次:秘书、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变更为民办职业培训(非学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五里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五里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王大郢社区卫生服务站;住所由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52号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幸福村路与至德路交叉口往西北210米王大郢家园沁苑S4商业街(109-112);业务范围由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变更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中医科。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包河区望湖街道卫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由彭俊变更为吴宗波;名称由包河区望湖街道卫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同安街道卫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住所由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望江路卫岗社居委变更为包河区望江路与徽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卫岗社居委三楼302室。同时为加强对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增加合肥市包河区同安街道办事处为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