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永乐艺术教育培训部业务范围由艺术培训变更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音乐、舞蹈、美术培训;业务主管单位由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住所由合肥市金寨路1090号名都花园14栋104、204变更为合肥市金寨路1090号名都花园商业街14栋101、201。
合肥市包河区协和双语幼儿园名称由合肥市包河区协和双语幼儿园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协和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包河区常青街道仰光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住所由“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88号”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杏花村路交口向西100米”。
合肥市包河区总商会法定代表人由吴应宏变更为何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