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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公告

编辑日期:2022/4/1 11:26:12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筑龙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C-办605、606(自有);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36号(租赁)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36号(租赁)。

合肥市包河区合创邦创客发展中心住所由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滨湖集团九楼包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变更为包河区华山路799号方兴社区服务中心A座13楼1305室。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向日葵睦邻公益服务社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沁心湖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由王康变更为丁丁;增加包河区望湖街道办事处为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