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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公告

编辑日期:2021/12/24 14:53:55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文杰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区徽州大道5036号滨湖世纪城琼林苑D幢1301—1310(自有),经开区莲花路558号合肥百乐门名品广场11幢办2306室(自有)”变更为“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505号万达亲湖苑33幢商211、214(自有)、36幢商220—222(自有)”;业务范围由“民办职业培训(非学历);培训专业和层次: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育婴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营养配餐员、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二手车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变更为“民办职业培训(非学历);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级工、中级工);育婴师、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中级工、高级工)”。要求取得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