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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青年办件事】

骆岗街道团工委举办青少年职业体验活动—我是小小“大法官”

编辑日期:2021/11/25 16:26:15   作者:骆岗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王小其诉被告陆小佳、春雨中学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随着“审判员”稚嫩却又坚定的声音,一声庄重的法槌落下,拉开了本次庭审的序幕。11月12日下午,骆岗街道团工委组织辖区实验学校九珑湾校区青少年学生来到包河区人民法院,参加由团包河区委购买的青年少服务项目模拟法庭活动。

此次“模拟法庭”以生命权纠纷为虚拟案例,在法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行,从庭前准备、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法庭调解,由青少年学生来扮演庭审的审判员、书记员原告法定代理人、原告诉讼代理人、被告法定代理人和被告诉讼代理人等不同角色,让青少年身临其境的去体验整个审判过程。整个庭审过程中,“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审判员”宣布开庭“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递交原被告相关证据,“被告方”举证答辩。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孩子们表现非常优秀。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很有意思,身临其境的体验比书本上学的体会更加深刻。”参加完活动后,实验学校学生和老师纷纷表示,希望今后能有更多机会参加“模拟法庭”活动,零距离感受普法教育,不仅丰富了课余生活,同时警示大家要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法官还带领学生们参观包河区法院立案大厅,开展普法问答,法槌、法袍知识讲解,发放普法宣传册。

职业体验活动是骆岗街道团工委今年重点打造的服务青少年品牌项目,也是深入开展“我为青年办件事”实践活动有效载体,以寓教于乐的职业体验活动,让青少年体验一个项目、了解一门职业、学到一些知识、感受一次经历,引导他们思考个人能力、现在所学与未来职业之间的联系,让青少年对未来职业选择做出更加理性、科学的判断,让遥不可及的职业梦想变得触手可及。下一步骆岗街道团工委将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更多的青少年职业体验活动,让职业体验真正成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