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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淝河镇、大圩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编辑日期:2021/10/9 15:27:08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十三条有关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现决定重新确定淝河镇、大圩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淝河镇74名、大圩镇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