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十三条有关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现决定重新确定淝河镇、大圩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淝河镇74名、大圩镇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