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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公告

编辑日期:2021/5/7 10:47:03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合肥市包河区安家社会服务评估中心           竺保芹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包河惠民综合门诊部业务范围由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变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法定代表人由张曙景变更为吴海燕;名称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小学青少年体艺俱乐部;业务范围由足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棋类、体育舞蹈、跆拳道等体育活动变更为篮球、羽毛球、网球、航模、跳绳、射击、足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棋类、体育舞蹈、跆拳道、合唱、乐器等体育艺术类活动。

合肥良惠写作培训部住所由合肥市云谷路1988号滨湖公馆C02幢办406/407变更为合肥市云谷路1988号滨湖公馆C02幢办406。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顺园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由吴思变更为黄业春;增加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为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