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沈昊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娟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雯雯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孙先友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程珧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延凤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姜文强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仇雪霞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振海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