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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摊点限时、亮证经营

编辑日期:2017/1/10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为加强夜市摊群点管理,包河区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所有未经同意擅自设置的摊群点将一律予以取缔,经过市、区界定同意设置的规范摊群点必须要“限时经营”、“亮证经营”,保证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今后,夜市摊群点必须在晚8时后才能开始经营,凌晨1时前必须结束,从而避免深夜扰民,同时为清扫保洁、收运垃圾留出时间,一旦出现提前或超时经营,城管部门将严格予以取缔。包河区范围内共有19处摊群点,这些摊群点分别经过合肥市城管局界定、区政府同意设置或区城管委规范,对疏导流动摊点、方便市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上述摊群点将统一悬挂摊位证,方便市民识别,饮食类摊点从业人员还必须持有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