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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包河区残障人士“庇护工场”名称及标识的启事

编辑日期:2016/4/19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根据包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包河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至五楼启动残障人士“庇护工场”建设。“庇护工场”主要是为辖区内轻度智力、精神及肢体残障人士提供就业技能训练的简单劳动场所。包河区残疾人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残障人士“庇护工场”名称及标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河区残联在“包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至五楼建设一所初步容纳30人规模的“庇护工场”;接收对象为本区户籍,年龄在16岁至55岁,生活能自理、愿意参加培训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轻度(四级)智力、精神病稳定期(精神四级)和肢体残障人士。“庇护工场”开展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训练、就业辅导和就业服务、康复训练和文体活动,并组织简单的手工劳动,同时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通过训练,提升他们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劳动能力,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为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自食其力,实现人生价值创造条件。
    二、名称及标识要求
    1、名称要体现“庇护工场”的社会关爱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要有包河文化特色。
    2、标识设计要以名称为创意基础,充分体现包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特点。
    3、标识应突出其鲜明的个性、差异性和可辨性,“美观、醒目、易懂、好记”。
4、提交名称、标识作品的同时需附作品创意说明。
    三、投稿方式:
    1、每位作者可提供一个或多个名称及标识设计方案,名称及标识可由两位及多位共同提供,奖励总额不变。
    2、投稿必须提交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纸质稿件统一为A4尺寸(彩色和黑白设计稿件各一份)。
    3、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审和奖项
    包河区残联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当选作品并在包河报进行公布。
    当选作品将获奖金人民币3000元,如有多个作者,奖励总额不变。
    五、权属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拥有唯一性,不得与其他品牌名称,标识雷同。如发现版权问题,应征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包河区残联拥有当选作品的知识产权。
    六、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应征作品须在2016年5月1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包河区残联。
电子邮件稿标题请注明“包河区庇护工场品牌名称及标识设计作品”字样。邮件中请注明设计者姓名、职业、详细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纸质稿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包河区残疾人庇护工场名称及标识设计作品”字样,信中请注明设计者姓名、职业、详细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地址:包河区残联就业服务所(合肥市皖江东路与当涂之路交口“包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30051
    联系电话:0551-66017932
    联系人:吴女士
    电子邮箱:1335305228@qq.com
    七、包河区残联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包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