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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助创业者圆梦

编辑日期:2016/2/23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多亏有了‘小额贷’,今年我拿到了15万元的信用贷款,成功帮助我扩大了葡萄种植面积,预计三年时间就能收回所有种植成本。”在大圩镇葡萄种植园区,葡萄种植大户王明香掰着手指算着自己的收入,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王明香只是我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众多受益人之一。近年来,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挥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批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小额信贷资金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走上了致富的道路,也有效带动了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创业的梦想,体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据统计,2015年,我区发放个人贷款112笔,发放贷款4066万元;发放密集性企业贷款3笔,发放贷款900万元,带动就业约一千人次。
  据悉,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启动较早,从2003年开始,在2005年7月由区财政局调整为区人社局管理。根据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随着时间推移,贷款的最高额度也在发生变化。”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据悉,参照合肥市小额贷政策,承办我区小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家,分别为徽商银行和邮储银行。其中,徽商银行发放的是传统式小贷,经过贷款人申请、担保公司担保后,银行再发放贷款;邮储银行承办“整贷直发”,贷款人自行向银行申请,银行审核确认后直接放贷款。与整贷直发相比,传统式小贷额度要高一些。如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合伙创业的,可申请30万~50万元贷款。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符合贴息条件,贴息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在开展小额贷工作中,我区进一步简化申领程序,实行贷款资料一次性告知、受理,在不违反政策规定和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贷款手续和资料做到最简化。同时,还通过举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首批发放仪式和创业培训班,与经办银行联合开展业务宣传推广活动,使群众更多的了解贷款注意事项。
  “小额担保贷款对于有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帮助群众实现自我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我区将在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模式上再下功夫,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间,使小额担保贷款这样的创业扶持政策真正成为群众创业的好帮手。(吴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