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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编辑日期:2016/12/15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合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皖农普办字〔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农业普查宣传目的是使每一个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一是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农业普查;二是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农业普查;三是提高普查对象对农业普查的现实意义和主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参与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的自觉性,能如实申报调查内容。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
    为加强全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成立区农业普查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统计局分管领导担任;各街镇、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包河经开区(骆岗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区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确保普查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各街、镇、大社区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宣传工作;区新闻中心(包河报)、区广电中心一位记者或编辑作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联络员,及时掌握普查动态,落实宣传任务,要结合各自特点,对农业普查进行宣传报道。
    各街、镇、大社区农业普查机构要制订与普查进度相呼应的宣传工作计划,适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宣传效果, 并对下级普查机构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要把普查宣传工作情况,作为农业普查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
    宣传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各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利用本单位可供宣传的场所和条件有效地进行农业普查宣传。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各街、镇、大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橱窗、墙报、悬挂横幅、入户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通过《农业普查简报》等内部信息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普查的动态和情况。
     四、宣传总体安排
    普查宣传工作拟采取两阶段宣传高潮的方式开展,即搞好日常宣传工作基础上,在清查摸底和正式登记前掀起两个宣传高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全面做好普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10月底前)
   1.部署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成立普查宣传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印制宣传材料,准备宣传物品。
   2.联系落实户外媒体及宣传平台。
   3.组织主流媒体对农业普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各项普查前期试点及业务准备工作、普查员选调、培训工作等进行宣传报道。
   (二)第二阶段:清查摸底阶段(2016年11月前)
    1.10月前,围绕什么是农业普查、普查的意义和作用、什么时间开始普查等进行普及性概念性宣传,追踪报道普查的动员部署、普查的组织准备等工作情况。
    2.11月下旬-12月,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制订严密的“宣传月”活动计划,“宣传月”期间,全区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重点宣传农业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提高普查对象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知晓率和配合度,使普查对象进一步增强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义务,为普查员清查摸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在摸底过程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曝光,为正式登记阶段打下坚实的舆论基础,形成宣传工作的第一次高潮。
    3.12月底,正式登记前,统一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周活动。要在城关镇、各乡镇设立街头宣传咨询站、在主要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出动宣传车;农村广播、文化站开展专题宣传和文化活动,并组织新闻单位记者联合采访活动,将宣传活动再次推向高潮。
  (三)第三阶段:普查登记阶段及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2月)
    1.普查登记期间,拟请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各大媒体追踪报导,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
    2.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如何依法配合普查,如何做好普查登记等问题。重点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各基层普查机构开展普查登记的情况,特别是被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普查登记,按时、如实报送普查表的情况和普查工作中基层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3.对普查过程中的违法典型案例要予以及时曝光,对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
  (四)第四阶段: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总结阶段(2017年6月-2018年)
    围绕公报发布重点做好对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的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遵守宣传纪律,建立审稿制度。重要稿件要有专人把关,确保宣传报道导向正确、不出问题。对在农业普查宣传活动中违反普查宣传纪律、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宣传报道,并给普查组织实施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将视情节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二)建立宣传资料留存机制。各街、镇、大社区建立信息报送和留存机制,对各类宣传材料梳理分类,留存归档,并及时报送区农普办。
  (三)建立周报制度。在宣传月和宣传周期间,每周一11:00前,将上周工作进展、本周工作安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依照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进度表报区委宣传部。
   
    附件:包河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