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5]36号)文件和相关规定,包河区农林水务局组织对2015年市级种植业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区级初验,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内容:
1、合肥市鸿欣金地果蔬专业合作社,新建连栋温控大棚6336平方米。
2、合肥市飞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新建连栋温控大棚15500平方米。
3、安徽徽王食品有限公司,新建连栋温控大棚12420平方米。
4、安徽世博园艺有限公司,新建连栋温控大棚23384平方米。
5、合肥大圩葡萄酒有限公司,新建连栋温控大棚10119平方米。
6、合肥绿世源农业有限公司,复查复验设施栽培275.1亩。
二、公示期限:
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日
三、处理原则: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此(任一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同级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该项目验收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有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逐级申报验收。
同级监督电话:
区农林水务局:63357834
上级监督电话:
市农委:63538466
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