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惠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由余家平变更为姚惠梅。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合肥包河惠民综合门诊部 秦心宏
合肥市包河区暖阳社会工作事务所 郭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