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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包河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编辑日期:2015/6/9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区上下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省会城市标志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包河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届包河区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勤劳节俭模范”6个奖项,每类评选出2名道德模范,2名道德模范提名奖。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损害公序良俗问题,具体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助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感人事迹受到群众颂扬;
    6、勤劳节俭模范: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个人和社会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范围
    1、每位道德模范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省、市、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包河区道德模范评选。
    2、重点推荐近年来各行业涌现出来的新闻人物、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和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先进典型。
    3、评选主要面向基层群众,可以推荐主要事迹发生在包河区的本地、外地公民,也可以推荐主要事迹发生在外地的包河区公民,道德模范候选人须年满16周岁。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包河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文广局、区新闻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1、组织推荐。第二届包河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候选人在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第二届包河区道德模范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和生活照(免冠照为红底2寸标准照片,生活照不低于1024×800像素)。
    2、公示投票。区领导小组对各地、各系统、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择优确定每类4名、共24名道德模范候选人。7月中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包河》报和包河文明网上刊登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纸质投票、网络投票和公众人物投票。
    3、评选审定。9月上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机构,对纸质、网络和公众人物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分别按纸质投票20%、网络投票20%、公众人物投票3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区评选领导小组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3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将所有投票折算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第二届包河区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区文明委审定。
    六、推荐方法
    全区各地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于6月30日前,向村居、镇街、区文明办推荐人选。相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组织评选。区文明办及各街镇联系方式:
    区文明办电话:63357035
    邮箱:49755406@qq.com
    常青街道文明办电话:63521880
    芜湖路街道文明办电话:63692930
    包公街道文明办电话:64663976
    望湖街道文明办电话:63475749
    骆岗街道文明办电话:18110938359
    淝河镇文明办电话:64846920
    大圩镇文明办电话:64853308
    义城街道文明办电话:63364360
    烟墩街道文明办电话:63351762
    滨湖世纪社区文明办电话:62981816
    方兴世纪社区文明办电话:63353092
    七、表彰奖励
    区文明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区道德模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按照区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礼遇、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包文明委〔2014〕27号)要求,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