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社会团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社会工作协会 朱元君
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孔莉莉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