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5月28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元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汪民军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翠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纯祥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正亮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若铭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严婷婷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金晶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鲁锋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陆广泉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部分选区依法选举沈常青、张军、葛斌(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3名同志为区三届人大代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沈常青、张军、葛斌等3名区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合肥市包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人数为235名。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