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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烟花爆竹实行连锁经营

编辑日期:2014/1/10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到来。近日,记者从区安监局了解到,我区实行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模式,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体系。
    按照“政府主管,企业参与,各尽其责”的原则,我区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措施,建立政府与企业双向管理机制,即在政府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必须与有相关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加盟连锁经营协议,旨在从体制机制上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和国家禁售产品流入市场。据介绍,我区2012年正式启动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试点工作,2013年底全面推开,目前全区12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已分别与安徽盛虹烟花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和福土产有限公司、安徽和畅土产有限公司签订连锁经营协议。
    据介绍,零售经营店原则上实行专店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的,设专人销售,专柜应相对独立,并划定安全经营区域,设立玻璃橱柜隔断。监控设施条件具备的,还可与公安部门联网。此外,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不仅有统一的招牌,还将统一内部安全设施、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实施管理,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区、街镇两级严格把关,落实安全责任制。
    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区还对零售经营店的安全条件和守法经营、进出货流向登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实行末位淘汰制,经营场所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或上年经营情况较差的经营点将被取缔。
(戴昭云 吴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