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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老新政撑起保护伞 五保老人“医养结合”增保障

编辑日期:2013/8/6   作者:包河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包河》讯 “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五保老人购买了医疗护理保险,今后再也不用为生病住院的陪护费发愁了。”家住大圩镇学塘村的五保老人刘光甫说。
    刘老年近七十,身患重症,长期住院。因为没有子女,住院期间的护理问题成了老人的一块心病。侄子侄女都要上班,时间不够;请护工经济又跟不上。现在,老人的心病得到解决。日前,记者从区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正式推行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为五保老人们在住院期间的护理提供保障。
    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是今年全市新增的一项民生工程,为全省首创,旨在缓解五保老人长期医护的经济压力。该项目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统一投保、商业运作的原则,利用财政资金为五保供养对象购买医疗护理保险,由区民政局及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投保人,以每人每年150元的保费标准为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医疗护理保险。
    根据规定,在保险期限内,五保供养对象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医院治疗的,将其医疗护理费用纳入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保险公司给付医疗护理津贴;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伤残保险金,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赔付身故保险金。
    据悉,该项目采用有效最高价法公开招标。参保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保险公司给付每天126元医疗护理津贴,全年最高给付天数为180天。此举在保证五保老人“看得起病”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了老人“养得起病”的问题。截至日前,我区已有10余位五保老人尝到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的甜头。
(陈薇 王立标 徐汐颜)
【政策解析】
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应保尽保,实现对我区所有五保老人进行护理保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6335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