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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关于义城街道大陈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专题采访

编辑日期:2013/8/26   作者:义城街道   来源:区委部门 > 宣传部 > 包河区新闻中心 > 街镇社区   
2013821日,合肥日报编委•采访中心汪竞主任带领时政新闻部王弘毅记者、汪洋记者一行四人,来到义城街道,专程对义城街道大陈村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采访。他们实地察看了大陈村的村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走访部分村民,了解他们对大陈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看法和感受。街道李爱文书记向他们介绍义城街道及大陈村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大陈村方敏书记就大陈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组成、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实行阳光村务工程后,党务、村务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就能得到有效地监督和解决,能够钝化矛盾,融洽干群关系,“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尤其是大陈村已纳入滨湖大建设中,目前涉及拆迁安置的有5个村民组,近1100人将享受滨湖新区拆迁安置政策。首批,555人已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障,475人完成房屋安置二榜公示。对于群众上报的拆迁安置材料,设立专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通过阳光村务工程使大家明白,村集体每一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哪些人员符合安置哪些人员不符合安置,一目了然。实现阳光村务工程能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我们村干部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使村党总支在全村各项事业中起到了战斗堡垒作用。大家在工作实践中深刻地体会和感觉到实行阳光村务工程是现阶段加强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和谐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和有效手段。有效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