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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医患和谐,呼唤重构互信

编辑日期:2012/7/19   作者:张鸣 项俐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纠纷频发

  医患关系受挑战

  小孩未满月到辖区某医院就诊,家长开药回家后因不懂医学常识,用厚被子将孩子裹成了“捂被综合征”,小孩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悲痛欲绝的家长封堵医院大门。近日,这起棘手的医患纠纷经包河区暨芜湖路街道医患关系联调中心调解,孩子家长裘某与医院达成和解,家属放弃了巨额赔付的要求。

  上述联调中心于今年5月正式成立,是由街道司法、综治、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及民警、社区驻点律师、医疗界专家调解员和医疗专家团共同组成的民间调解机构。 “芜湖路街道辖区共有大小医院近20家,仅规模以上医院就有9家。每年辖区医院大小医患纠纷总在10起以上,患者堵路、堵医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及辖区的稳定。 ”芜湖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李香贤介绍说。

  近年来,医患矛盾持续升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2009年,省内一家大型医院的眼科主任被一名患者连砍9刀。今年,哈医大实习医生被杀,北京人民医院医生受伤,乌鲁木齐一家医院医生遭殴打。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10起砍杀医务人员的血案。

  包河区现有246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省市级医疗机构17家。公安包河分局副局长王旭介绍:“去年我们参与处理的医患纠纷达67起,其中发生封门、堵路等影响较大的事件十几起。由于处理医患纠纷存在反复性,牵扯了大量警力。而如果不能及时调解,医患纠纷极易激化,引发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恶性事件逼迫医疗卫生部门不断升级防御措施,但是将医院“碉堡化”并不能真正解决根本问题。 “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只能是一种治安措施。 ”包河区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区长吴红认为,“治安措施不可或缺,但若医患之间的‘信任墙’没有拆除,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依旧存在,医患冲突事件还是会不断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亟须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 ”

  互信缺失

  创新调解化矛盾

  医闹以及袭医事件为何频频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医生和患者走到对立面?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副院长黄河说,目前,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二是由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调委会进行调解;三是走司法诉讼程序。

  上述三种途径容易走通吗?通常,只要医患双方产生纠纷,多半在赔偿条件上不能达成一致,自行和解这条路自然走不通。而在患者眼中,医疗行政主管部门与医院是“父子”关系,由其组成的调委会缺乏公信力,难以取得患者的信任,因此患者选择第二种途径的也很少。此外,倘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患官司周期一般较长,患者家属无法忍受漫长的等待。 “医患双方彼此缺乏信任,而双方矛盾又没有畅通的、有效的化解途径,这是医闹频发的最重要原因。 ”不只一位医疗界人士指出。

  黄河认为:“在医患之间缺乏互信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个‘中立’的调解机构让双方平心静气沟通解决,并作为长效的机制固定下来。只有这样才可能营造起一个信任、和谐的就医环境,从而让医生安心诊治、患者放心看病。 ”

  针对辖区医院较多,医患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情况,芜湖路街道去年5月起开始筹建医患关系联调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 ”该机制启动以来,已成功调处9起较大医患群体性纠纷。 “一直以来,医院在遭遇医患纠纷时,为维护声誉和医院正常秩序,有时即使没有太大过错,也不得不‘花钱买安’,这在医院系统被喻为付出‘沉默成本’。 ”合肥友好医院副院长周萍无奈地告诉记者,“医院选择息事宁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闹不赔,一闹就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怪圈。 ”

  重建信任

   良性沟通促和谐

  “医者父母心”,从第一声啼哭到走完人生最后一步都与医生和医院紧密相连,医患之间本应是“并肩作战”的战友,而现实却是,医患纠纷频频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回忆起30年前自己刚当医生时的情景,黄河感慨万分:“那时医患双方彼此信任,病人对医生的诊治充满感激之情,如今再也感受不到这种和谐轻松的医患感情了!改善医患关系,关键要建立沟通机制,让医患双方互建信任。 ”

  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日渐宽裕,国民对健康和长寿的欲望也日益激增。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现有的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医药不分家带来的“以药养医”等现象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这些都给医患关系保持和谐设置了障碍。“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匀等问题,很多大医院的医生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一个上午接诊五六十位患者成为家常便饭,超负荷的接诊量导致医患之间的沟通明显不足。一些医生在疲劳过度的情况下经常出现态度懈怠,这便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黄河认为。

  “医患之间沟通不畅,往往是纠纷产生的导火索。 ”合肥友好医院副院长周萍也认为,“尽管现代医学日趋发达,但是人类在一些疾病面前依然显得‘无力’。这就需要加强对医学科普宣传,让普通百姓树立正确的生命观;需要教育医务人员,他们与患者不仅是诊疗关系,也是服务关系,他们要富有同情心,更要善于表达同情心,学会与患者进行良性沟通。只有双方共同‘纠偏’,才能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与和谐。 ”

  “医患之间发生纠纷很正常,但纠纷发生了,申诉和解决的渠道要畅通,‘公力’不畅必然会导致医闹等‘私力’出现,这就是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意义所在。 ”芜湖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李香贤认为,第三方调解是化解医患纠纷的大趋势,但各地都普遍缺乏一张“标准流程图”。 “最终还应从制度上对第三方调解进行‘护航’,从而建立一套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诉讼、保险为一体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 “医患矛盾,是社会情绪的一种折射,与整个社会环境信任感的缺失有关。提升整个社会信任感,是未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包河区政法委书记李锋表示。(记者张鸣 通讯员项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