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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

编辑日期:2012/4/20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包河》讯 近日,记者从区发统(物价)局了解到,我区首批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最低为每生每学期1200元,最高为1850元。
    据悉,根据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之外的第三种收费形态的幼儿园,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分A、B、C三类予以确定,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期3200元、2700元和2200元,各幼儿园在实际收费时不得突破指导价。
    我区本次收费标准的确定程序为,首先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7所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然后区物价局再根据这些幼儿园近三年来的办园成本进行核算,依据政策核定保育教育费的收费标准。这一标准低于全市最高价指导标准,将有利于遏制幼儿园学费上涨的势头。另据悉,今后,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由两种方式产生,一是新建小区由政府统筹规划,通过向社会招标建设产生;二是民办幼儿园申请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审核批准后产生。

(徐海龙  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