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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资性收入贡献率超百分之七十

编辑日期:2012/3/16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包河》讯 让我们来看一看大圩镇沈福村村民曹绪琴一家的收入情况:曹绪琴一家4口人,丈夫在市区工作,年收入近4万元,曹绪琴在自家地里种大棚蔬菜,扣去成本年收入也有4万元,闲置的2亩多土地出租,年收入1000多元。2011年,全家纯收入近8万元,人均纯收入约2万元。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农民增收依然是广大代表和委员讨论的焦点。2011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健全强农惠农机制,大力促进农民增收、民生改善,全区农民人均收入再创新高,已接近1万元大关。
    区发统局对全区6个调查点中的60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878元,比合肥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16元;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净增1500.78元,同比增长17.9%,比上年加快3.22个百分点,是近几年收入增幅较高的一年,增速位居城区之首。
    农民的腰包是怎么鼓起来的?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增长势头,消费结构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从农村居民纯收入的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呈增长态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曹绪琴一家的收入情况基本反应了全区农民纯收入的结构。据统计,在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6887元,占总收入的69.72%,同比增长1062元,增速为18.23%;家庭经营收入2103元,占21.29%,同比增长189元,增速为9.87%;财产性收入614元,占6.22%,同比增长79元,增速为14.77%;转移性收入274元,占2.77%,同比增长171元,增速为166.02%。
    业内人士分析,从收入的来源看,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达到70.76%,这是全区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及工资标准逐步提高的重要体现。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表明我区特色农业和农民财产得到了稳步发展。转移性收入的成倍增长彰显了国家强农、惠农和各种农业补贴政策成效显著,对全区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左丽 孙芳 姜小飞 项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