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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择”宽带当休矣

编辑日期:2011/12/9   作者:高国春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装修完新房,笔者高高兴兴地到一家月租低而且较稳定的公司办了家庭宽带。可等这家公司的工程人员上门安装时,却被告知,我家里装的是另一家公司的宽带网线。我选择的这家宽带公司在我的小区不能装。无奈之下,我不得不退了。对此,笔者很是纳闷,凭什么剥夺了我装宽带的选择权,“被选择”宽带当休矣!
    究其原因,主要是宽带运营商给房产开发商缴纳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或提供其他便利好处,以换取开发商的一纸排他性协议。宽带运营商拿到了这张协议,就意味着小区的数百甚至上千业主的宽带业务将归为己有,不管小区业主是否愿意接受,没有选择的余地。宽带运营商进入小区后,有了垄断的独家经营权,便与开发商之间实现利润分成。
    殊不知,对小区宽带的垄断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上网费用居高不下,就与业主宽带选择权被剥夺有关。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一份关于中国信息化形势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指出,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0%,但是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
    市场经济遵循公平竞争的法则,一切由市场说了算。对业主宽带选择权被剥夺的现象,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护广大宽带用户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2011年11月9日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示,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上述两家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这让广大宽带用户看到了希望。愿广大用户对使用哪家宽带能有自由的选择权。

·高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