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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变“撵”为“留” 小摊小贩不“打游击”

编辑日期:2011/12/27   作者:田守锋 宋培 刘会春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长久以来,城管与小摊贩,是最能触及公众敏感神经的一组词。一边为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不得不顶着巨大压力加以管理,一边为了基本生活需要,极易触碰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城管与摊贩之间的“战争”多年来未曾消停,流动摊点管理也因此不断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在包河区,城管部门变“撵”为“留”,通过走建设规范摊群点、实行社会化管理之路,在个体生存和城市形象之间找到平衡点,城管和摊贩终于可以“握手言欢”。】

    “自从有了这规范摊群点以后,我们这心里踏实多了。”岁末年初,寒气袭人,但位于望江路一处不起眼的小巷内,这样一群摊贩们却忙得热火朝天。这里名叫吴家衖巷,是全区第一处临时性规范摊群点。日前,记者在这里看到,摊点生意红火,环境卫生不脏不乱、交通顺畅、秩序井然。忙着做生意的10号摊主告诉记者,她是个下岗工人,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自己的“淮南牛肉汤”。“以前老是提心吊胆,担心城管队员来查卫生,撵摊子。”她说,现在实行自治,自己拥有了固定的摊位,不再担心被“撵”了。
  而在设立临时规范性摊群点之前,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交通拥堵,莫说车辆,就是行人都难以通行;环境卫生状况也非常糟糕,烂菜叶、破袋子扔得到处都是;摊贩之间还多次因为抢“地盘”而发生冲突……“我们曾采取过许多措施,花过很多气力,但往往是摊主有意见、群众有看法,确实非常让人头痛。”据望湖街道城管办负责人介绍,吴家衖巷周边人口密集,附近有经管学院和省立儿童医院。“每天很多学生和居民在小摊上吃早餐,如果一味取缔摊点肯定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如何管好摊点?区、街、居城管队员多次深入现场,实地探索更有效的管理方式。“摊主多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对他们进行合法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很重要。”据了解,新的《合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允许摆摊设点。“我们也就是在这样的规定下,萌发了设立临时性规范摊群点的想法。”在引导摊贩进入临时性规范摊群点经营的过程中,区街城管队员们也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巡查中,城管队员都会把信息提供给发现的流动摊点,劝导他们‘入轨’经营。”工作人员介绍,“而对于一些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喜欢在繁华区域、交通路口摆摊且屡劝无效者,我们就会加大执法力度,用行政处罚来强制入轨。”
  为了确保临时性规范摊群点有序经营,城管部门采取社会化管理和摊点自治相结合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临时性规范摊群点建设之初,我们便引入社会资金,靠巷子两边建了两排简易铁皮房,提供60多个临时摊位供摊贩经营使用,并配备了专门的保洁人员。”望湖街道城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建成后的摊群点则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出资方进行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其定位类似于一家小型物业公司。“由管理方与各摊主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理方对经营户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实施督查和监管。城管部门则通过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规范摊群点的整体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实施监管督查,若情况不达标,则根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管理方实施处罚。”与此同时,城管部门还邀请摊主召开了规范摊群点座谈会,现场选出摊群长,按照“相互监督、服从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经营户做到“三定、三有、一统一”。“就是定地点、定时段、定经营类型,有清扫工具、有垃圾桶、有污水桶和统一遮挡牌。”在现场,摊主们纷纷向记者展示了这些设备和“人在地净、不脏不乱”的效果。
  在尝到临时性规范摊群点的“甜头”后,城管部门开始在全区逐步推广这一新的管理方式,化堵为疏。望江路与合巢路交口、曙光南路等多处临时性规范摊群点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临时性规范摊群点,存在选址和入轨两个方面的问题。”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设立此类摊群点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合理布点,不能让其影响到城市交通,所以主次干道上肯定是严禁的。但同时又必须保证摊群点附近有一定的人流量,让摊贩有生意可做,才有可能把他们引导进来,加以规范。在初步选址后,还需要深入周边小区、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只有当同意率远远高于反对率,才可以规划建设。”
·田守锋 宋培 刘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