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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首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编辑日期:2011/11/6   作者:财政局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随着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深入,从9月份开始,通过非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的我区卫生系统8家基层医疗服务机构首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全部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非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特别是非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业务,支付方式和操作流程发生极大改变。为将此项改革精神落实到位,局综合科全体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种种困难,全员参与,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此项工作当中。目前,在局预算科、国库支付中心、区卫生局会计核算分中心以及用友软件公司的配合支持下,已经做好了8个基层医疗单位的指标梳理和录入、业务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安装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10月份起各基层医疗单位将能够顺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直接支付。
这次启动我区卫生系统8家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既是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进一步覆盖,也是我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一次尝试,标志着我区非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开始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为我区财政性资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也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区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