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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2版:合肥 监督与建设同行

编辑日期:2010/1/7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本报记者 袁海涛  通讯员 王世钧 傅后勇

     三年来,投入资金459亿元,完成城建工程项目730个。安徽省合肥市“大建设”创造建市以来投资规模最大、涉及领域最宽、城市面貌变化最显著等多个“最”。一项项重点工程使这座江淮名城充满生机与活力。与此同时,再造城市建设管理模式、对工程招投标实行有效监督、创造和谐拆迁范例。该市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仅有力保障“大建设”的顺利进行,更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提供宝贵经验。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告诉记者,“大建设”的成功实践,就是该市一手抓改革发展稳定、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要满足“大建设”对城建管理在质量、速度、效益和预防腐败上的实际需要,就必须对全市城建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再造。吴存荣,合肥市市长,此前曾任安徽省水利厅厅长,与工程建设打了多年交道。他认为,传统城建管理模式使得作为主管城建工作的各级建委(建设局),集建设与融资、结算与决算、设计与施工、招标与验收、拆迁与安置、建设与监督等所有流程于一身,实行“一条龙”式封闭运作,自我建设,自我管理,往往出现项目建设管办不分、监督不力,效率不高、效益不好等问题,也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搭建了“温床”、减少了“难度”、降低了“风险”,成为贪污受贿等权钱交易的“重灾区”。“要满足‘大建设’对城建管理在质量、速度、效益和预防腐败上的实际需要,就必须对全市城建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再造。”吴存荣说。经过深入调研,一个全新模式很快应运而生。
     2006年,合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政府投资“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实行分权治理,探索建立了以“六分开”和“三协同”为主要内容的“6+3”城市建设管理体制,重新打造相互制约、多元合作、开放透明的现代城市建设管理新体制。通过“六分开”,合肥市将传统城建管理职能,分解为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审计等六大环节,分别设立或划转给不同职能部门。其中,由合肥市规划局负责整个城市和具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编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查批复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市建委负责组织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验收移交及行业监管;组建成立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设集中统一的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负责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项招标以及大宗建材的招标采购;整合原来的市城建投资控股公司、建设投资公司、交通投资控股公司,组建成立国有独资的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融资、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整合原来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的城建职能,组建成立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市审计局负责项目的跟踪审计和决算。通过“三协同”,将城建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沿途管线建设以及项目工程外围单位等三项协同任务逐一列入相关部门职责,实行协同作战。其中,在市级负责补偿费用的前提下,将征地拆迁交由辖区政府及其街道承担,调动了基层积极性,破解了长期困扰城市建设的拆迁难题;明确各类杆管(改)建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破解了以往制约工程进度的管线迁建难题;明确市容、交警、园林、公交、环保等外围单位在城建工作中的应负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合肥‘6+3’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创立,为全市的城建项目建设制定了一条建设‘流水线’,将各相关职能部门定位到各自的‘工段’上,敞开作业,独立操作,相互检验,有序运转,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远远超过了预期的想象,也构建了环环相扣、阳光运行的监督链条。”吴存荣说。违规违法及腐败问题的发生往往是微观环节上出了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扎好篱笆的同时还要罩上一层防护网,防止相关人员钻“风险点”的空子。每一个走进合肥招投标中心参与评标的专家都将暴露在摄像头之下,甚至摆弄铅笔这样的小细节都不会被监控器放过。通过门禁系统时,专家所有的通讯工具都要缴存。在监控室内,屏幕上清晰地显示每个评标室的现场情况,通过镜头的切换,记者甚至可以看到标书上的文字。这是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评标阶段的工作写真。
      自“大建设”开展以来,合肥市改变了原有的招投标管理体制,整合原来的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有偿使用服务中心,组建了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功能集中了,权力集中了,是否意味着从分散腐败演变成集中腐败,这是当时人们议论最多的,也是合肥市领导最担心的。为了防止这一现象产生,该市密织制度之网。“近几年来,我们实行了建设工程‘有效最低价中标’和资产出让‘有效最高价中标’评审办法,探索实行了大标段发包招标、优选承包商、低价风险保证金、大宗建材集中采购以及建立投标企业信誉库等项制度为招投标体制机制打上了‘补丁’,有效压缩了人为因素的影响空间。”合肥市招标办主任耿延强激动地说。“违规违法及腐败问题的发生往往是微观环节上出了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扎好篱笆的同时还要罩上一层防护网,防止相关人员钻‘风险点’的空子。”合肥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余小平告诉记者。
  为此,合肥市从优化招投标程序入手,强化重点环节、微观环节的治理。在业务操作层面上,该市制定招投标业务工作程序、信息发布规定、招标项目技术标暗标评审暂行办法等一整套与管理制度相匹配的内部操作流程及交易规则。该市各部门结合行政、业务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对招投标整个业务流程,从领导到普通员工,通过对各自担负的工作职责进行逐一排查,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条制度执行情况逐一检查。经多轮次的风险点排查和讨论,共梳理出17个环节30个风险点,并对每个风险点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同时,他们坚持定期分析投诉情况,把脉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制度跟进动态化。优良的内部监控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抓好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整治的同时,该市还实行参建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经济处罚、驱出市场等项制度,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惩处。先后有116家企业被记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推动招投标市场外部环境建设。据了解,截至去年11月,招投标中心完成项目8134个,签订合同金额1011亿元,节约资金和增值资金253.81亿元。如今,“不找市长找市场,不找关系找中心”早已成为参加合肥工程招投标客商的口头语。
   “大建设”的拆迁政策让群众普遍都能受益,加之政策执行规范透明,纪委监督有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才得以快速平稳推进。2006年10月下旬,合肥市滨湖新区启动建设拆迁,烟墩镇广大干部群众仅用5天就拆除了1502户房屋。从此,“滨湖速度”这个称谓屡刷屡新。2008年3月,位于滨湖新区拓展区的义城镇油坊村提前9天完成3.8万多平方米的“大拆迁”任务,保证锦绣大道、中山路、方兴大道和紫云路4条道路以及省地质博物馆如期修建。2008年6月,义城镇又提前17天完成了渡江战役纪念馆12.3万平方米拆迁,确保这个极具社会效益的项目如期动工……
     什么方法,使合肥破解了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这一令许多地方头痛的难题?记者来到了“滨湖速度”的诞生地烟墩镇。如今这里已划归合肥市包河区,被称为烟墩街道。望着布局整齐、高楼林立的滨湖新城。街道纪工委书记江浩激动地说,“大建设”的拆迁政策让群众普遍都能受益,加之政策执行规范透明,纪委监督有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才得以快速平稳推进。据了解,合肥市在制定“大建设”拆迁相关政策规定时的核心思想就是为民谋利。该市规定,拆迁劳力安置实行被征地人口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补助费(或抚养补助费)1.2万元,16岁以上人员还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房屋安置实行产权置换,即农民按人均60平方米原有房屋直接置换45平方米的高层安置房。这一政策的实行,确保了拆迁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调动了他们拆迁的积极性。好的政策对群众来说,是一项巨大的利益;对政府来说,是高昂的建设成本。为杜绝安置过程中的错误安置、重复安置和违纪违法现象,合肥市全面实行“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制度,由村(居)、街道、区三级,对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及房屋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大众媒体公示,广泛接受监督,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主动出击,针对大建设和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调查走访和廉政谈话等。监督相关部门和各村居严格按“大建设”政策规定办事,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征地法规、安置政策、补偿标准的公开透明。据江浩介绍,他们在安置前、安置中、安置后全程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对群众举报逐个登记,交街道派驻各村居工作组会同所在村居共同查处,并要求限时反馈查处结果,对重要举报,街道纪工委直接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三年多来,共接到安置方面的各类举报109件、涉及88人,全部逐个核查追究到位。
    “三年多来,风雷激荡的合肥城建管理模式的创建,收获着城建工作高起点、快速度、优质量、低成本和零发现腐败问题的效果”,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告诉记者,“现在,合肥的城市建设品位到达了一个新水准,建设规模迈上了一个新高度,建设速度创出了新概念,城市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氛围正在形成,合肥人的归属感、自豪感空前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