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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岗双责”助力学习实践活动纵深推进

编辑日期:2009/6/9   来源:包河区新闻中心   



    记者获悉,近期,区委组织部探索建立了“双岗双责”制度,通过为部机关每名工作人员设立“双岗”,落实“双责”,着力将科学发展理念渗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以此切实解决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助力学习实践活动纵深推进。
    据介绍,“双岗”即为机关人员设立两个岗位。本职工作岗位指组织部门正常的组织、干部、人才、办公室等各类工作;学习实践岗位则要求部领导选择一个街镇或非公企业作为联系点,其他人员选择一个村居作为联系点,帮助开展工作。“双责”即承担两个岗位的职责,本职工作岗位要创造性开展业务工作,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学习实践岗位主要职责为了解联系点情况、开展理论宣传活动、指导协调党建工作开展、参与中心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等。
    为科学确定机关工作人员的两类岗位,区委组织部结合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采取个人申报、逐人研究、组织讨论、决定实施四个步骤,因事定岗、因人定岗。首先,统一制定“双岗双责”活动征求意见表,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工作经历、履责能力和岗位要求,自愿填报。其次,召开部长办公会初步研究确定两类岗位,以书面形式向联系对象和组工干部征求意见和建议。最后,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审定并公开发布。
    同时,为确保“双岗双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应有的效用,区委组织部又专门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推进机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要求每名机关人员每月至少要到联系点联系2次,每年与联系点交流不少于10次;建立定期调度制度,要求每名机关人员月初填写“双岗双责”工作目标月调度表,由办公室汇总并核实工作完成情况,整体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通过采取逐条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和联系对象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岗双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组轩 李瑞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