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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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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 字体: 】  【2020/9/4 10:09:22】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关闭窗口

《包河》讯 日前,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9月1日,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区医保局从强化任务目标、分工指导、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有力推进2020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区医保局联合街道社区通过设置宣传台、标语横幅、电子屏、公示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参保缴费政策,重点讲解参保政策、报销比例、缴费期限等,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折页10万张,张贴宣传海报5000张。

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83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为每人55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较上年增长60元。医保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生育补助、大病保险报销、异地就医报销等。

据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根据人群不同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等方式参保。上一年已参保的居民,现可登陆“合肥医保”进行在线缴费,或到户籍或居住地社(村)居委缴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线上续保缴费,或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参保登记、缴费。新参保居民可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地社(村)居委进行现场登记,通过指定参保平台录入个人信息,扫码缴费,实现“一站式”服务。2020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参保率不低于99%。

此外,我区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保的基础上,还全力做好对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特定群体的全额或定额补助,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国家及省市分类资助参保要求,未在参保期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外国专家共同生活子女、精神障碍患者(需持有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可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保手续;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大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受灾贫困人口在进行医保个人缴费时,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补助90%,个人负担10%。

需要提醒的是,2020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参保登记,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谢文君 胡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