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程珧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史芸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金丽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张建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杨天柱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马峰才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杨雯雯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永骜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周文生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玥玥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丁爱民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倪友柱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李孝荣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史芸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金丽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