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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征兵政策宣传(二)

编辑日期:2019/7/5 10:05:22   作者:新闻中心   

第三篇:优惠政策

(一)保送入学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士兵可保送入学:党员;担任班长1年以上;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1岁。同时,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荣获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対象。

(二)报考军校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士兵可报考军校:义务兵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入伍前是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放宽1周岁。

(三)选改士官

义务兵服役满2年后可选取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四)享受各种待遇

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免费医疗和伤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待遇;士官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探亲假、休假。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工具和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