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应征指南
(四)预定新兵
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五)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区、街镇(社区)、高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批准入伍
体检、政考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区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择优批准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政策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将加盖有区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