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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征兵政策宣传(二)

编辑日期:2019/6/21 10:07:29   作者:新闻中心   

第二篇:应征指南

(一)政治条件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二)体检政考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等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考工作。

(三)走访调查

政治联考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高校、街镇(社区)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