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潘孝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编辑日期:2018/11/30 11:03:55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潘孝峰同志辞去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