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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党衍军等同志辞去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9月2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编辑日期:2018/9/28 10:35:48   作者:新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党衍军、徐立俊、蒋永辞去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