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包河区望湖街道分路口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由蔡永琛变更为魏则兰。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合肥包河区包公街道河滨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范围由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和心电诊断专业变更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