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爱民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倪友柱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丁祝青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国兰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丁爱民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倪友柱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程珧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魏忠财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明刚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干思尧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