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议题已经研究确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1、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区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6、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区政府关于滨投集团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8、区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9、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10、区政府关于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2、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区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执法检查
《水污染防治法》
三、视察
1、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园林绿化网格化管理;
3、旧城改造;
4、残疾人就业;
5、文化产业发展;
6、老龄事业发展;
7、旅游业发展;
8、民生工程实施;
9、“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2月28日